建规3.3.1注: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。除甲类厂房外的一、二级耐火等级厂房,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,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,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。采用防火卷帘时,应符合本规范第6.5.3条的规定;
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》GB/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,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GB 50084的规定,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。
说明:其中钢质防火卷帘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不够,需要加以喷水降温,喷水管网上设置电磁阀,联动的时候由报警主机打开电磁阀喷水降温。喷水的时间和防火卷帘耐火极限时间相同,无机复合材料则防火卷帘不需要。
二、安装要求
1. 防火卷帘的安装,应符合施工图、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技术文件的要求。
2. 防火卷帘的安装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。每道工序结束后应进行质量检查,检查应由施工单位负责,并应由监理单位监督。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。
二、安装要求
1. 防火卷帘的安装,应符合施工图、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技术文件的要求。
2. 防火卷帘的安装过程应进行质量控制。每道工序结束后应进行质量检查,检查应由施工单位负责,并应由监理单位监督。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。